在台灣,勞工的退休保障有兩種,分別為「勞工保險」(簡稱勞保)的老年給付以及「勞工退休金」(簡稱勞退)。這兩者雖然都與退休有關,但其性質、請領資格與給付方式均不相同,大家常常會搞不清楚。本文將為您深入淺出地說明勞保與勞退的請領資格,助您提前規劃美好的退休生活。
在探討請領資格前,我們必須先釐清「勞保」與「勞退」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制度:
- 勞工保險 (勞保):是一種社會保險,由勞工與雇主共同繳納保費。當勞工發生保險事故(如:老年、失能、死亡)時,可依規定請領給付。勞保老年給付是其中的一環,旨在保障勞工離職退休後的基本生活。
- 勞工退休金 (勞退):是雇主應給予勞工的退休保障,屬於雇主的法定責任。目前分為新、舊制,新制為個人退休金專戶,由雇主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至該專戶,所有權屬於勞工本人。
簡單來說,勞保是政府辦的保險,而勞退是雇主給的退休金。兩者可以同時請領,互不影響。之前有新聞報導說"再過幾年勞保恐將破產了!?",這是指勞保老年給付的部分,勞退是存到每個人的個人帳戶,所以不用擔心破產的問題。
勞保老年給付:
勞保的老年給付主要分為以下三種類型,請領資格與給付方式有所差異:
給付類型 | 主要請領資格 (需辦理離職退保) | 給付方式 |
---|---|---|
老年年金給付 | 被保險人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,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: (1) 年滿60歲,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。 (2) 擔任具有危險、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,年滿55歲。 (3) 勞工之勞工保險年資未滿15年,但併計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滿15年,於年滿65歲時,得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。 |
按月領取,活到老領到老。 |
老年一次金給付 | 年滿60歲,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。 | 一次領取。 |
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| 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,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,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,經核付後,不得變更:
(1)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,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。 (2)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 (3)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。 (4)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,年滿50歲退職者。 (5) 擔任具有危險、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 |
一次領取。 |
法定請領年齡逐步提高中
值得注意的是,「老年年金給付」與「老年一次金給付」的法定請領年齡,自民國 107 年起已逐步提高。下表為不同出生年次對應的法定請領年齡:
出生年次 | 法定請領年齡 |
---|---|
46 年次 (含) 以前 | 60 歲 |
47 年次 | 61 歲 |
48 年次 | 62 歲 |
49 年次 | 63 歲 |
50 年次 | 64 歲 |
51 年次 (含) 以後 | 65 歲 |
勞工朋友可依據自己的出生年次,對照上表了解自己的法定請領年齡。
勞工退休金:
勞工退休金制度因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施的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(勞退新制)而有新、舊制之分。
勞退新制
- 請領資格:年滿 60 歲之勞工,無論是否在職,皆可請領。
- 給付方式:
- 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:可選擇「按月領取」(月退休金)或「一次領取」。
- 工作年資未滿 15 年:僅能「一次領取」。
新制的優點在於退休金專戶跟著勞工走,不會因轉換工作而影響年資累計,且請領條件相對單純。
勞退舊制
適用於在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前已在同一事業單位服務,且後續未選擇轉換至新制的勞工。
- 請領資格 (需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):
- 工作 15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。
- 工作 25 年以上。
- 工作 10 年以上且年滿 60 歲。
- 給付方式:一次給付。
舊制的請領門檻較高,且若勞工在符合退休條件前離職,將無法領到該筆退休金。
結語
了解「勞保」與「勞退」的請領資格,只是邁向安穩退休生活的第一步。建議每個人都要花點時間,好好評估自身的狀況,及早為自己的退休生活做好準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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