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September 28, 2010

[HTML] 寫「標準」網頁或「嚴格標準(strict)」網頁時,一些基本的HTML規範...

W3C訂了一些HTML標準,因為瀏覽器的容錯功能,所以常常會被大家所忽略(包括我也是),如果網頁採用"過渡期標準(Transitional)",就不會有錯誤:
<!DOCTYPE html PUBLIC "-//W3C//DTD HTML 4.01 Transitional//EN" "http://www.w3.org/TR/html4/loose.dtd">
但是如果是採用"嚴格標準(strict)",大概就通不過W3C的驗證了:
<!DOCTYPE html PUBLIC "-/W3C//DTD HTML 4.01//EN" "http://www.w3.org/TR/html4/strict.dtd">
為了可以做出符合嚴格標準的網頁,所以把一些規範在此作個紀錄...
1、每個網頁的開端一定是宣告DOCTYPE。
2、在DOCTYPE後面一定緊跟著<html></html>,而所有的元素都要放在html標籤裡面。
3、只有head、body這兩個標籤可以直接放在html元素裡,絕無例外。
4、<head>裡面一定要有<title>,<title>只能放在<head>裡面。
5、只有「區域元素」可以直接放到<body>內,所有的「行內元素」與「文字」都應該先放在另一個「區域元素」內,之後才能放進<body>內。
6、行內元素裡面只能放行內元素或文字,區域元素無論如何都不能放在行內元素裡。
7、<p>元素既然代表文字段落的意思,裡面就不要放區塊元素。
8、清單裡就只能放清單項目,所以只有<li>能放在<ul>和<ol>裡。
9、<blockquote>(引文標籤)裡頭只能放區塊元素,因為引文的內容可能包含標題、段落等等,所以因該將所有引文內容(文字、行內元素...)放到一個區域元素後,再丟到<blockquote>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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